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八洋矿山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已由锦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2-522628-04-01-27750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03645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面积为61.1亩,主要内容为设备基础工程、矿山盖山开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并新增复合弹簧圆锥机、冲击破、振动筛、对辊制砂机、变压器、地中衡、智慧矿山设备以及运输设备等生产设备。 |
2.3 合同估算价:60360000.45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八洋矿山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 |
2.6 招标范围:项目区建设面积为61.1亩,主要内容为设备基础工程、矿山盖山开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并新增复合弹簧圆锥机、冲击破、振动筛、对辊制砂机、变压器、地中衡、智慧矿山设备以及运输设备等生产设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 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具备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 不得超过 2 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