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老铁山到曹妃甸深水航路(南线)水深测量招标(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老铁山到曹妃甸深水航路(南线)水深测量招标
2.1.2服务地
2.1.3服务期限:约110个工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项目概况:2015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批准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 5、6#泊位为40万吨铁矿石泊位,但受渤海湾中部海域航道水深不明影响,目前仍未能实现40万吨满载船舶常态化进出曹妃甸港。2022年对老铁山到曹妃甸深水航路(南线)部分航路进行了扫测,现开展剩余航段水深扫测的公开招投标工作,以为后续40万吨满载船舶直靠曹妃甸港提供数据支撑和安全保障。
2.1.7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2.2招标范围:老铁山到曹妃甸深水航路(南线)水深测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扫海测量能力。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4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
3.1.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至少1项海上航道或航路扫海测量项目。其有效业绩认定需同时提供:1)项目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内容、合同双方签章及签署日期);2)项目履约验收证明(需包含验收单位签章及验收日期)
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包括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包括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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