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PET-CT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儿童医院PET-CT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备案编号为:2506-530112-04-01-155588批准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 建设 2.3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市儿童医院PET-CT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同时所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含配合各专项设计审查等),并配合与设计相关的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的驻场指导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配电房改造设计、风机房改造设计、污水泵房设计、三级衰变池系统设计、放射防护系统设计、室内标志标识设计等。 (2)施工部分: ①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施工材料检测、临水临电、临时排水排污、拆除砌筑工程、辐射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标志标识、防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通风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智能化工程、标识导视系统、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改造、风机房改造、污水泵房迁移等)、三级衰变池系统,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②负责与本项目配套的防护设备及系统(清单及技术要求附后)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 ③配合本项目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营等相关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④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 (3)检测部分:本项目检测范围、标准及成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4)环评部分:本项目环评工作、检测范围、标准及成果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4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估算:1268万元。项目建设以昆明市儿童医院2号楼地下一层改造为核心,通过功能重构与工艺升级,建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核医学科室,涵盖PET-CT诊疗、放射性药物管理、运输、使用及配套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停车场及闲置器材室隔墙,拆除面积约1000m?,保留消防水池、配电室等永久设施;新建功能分区墙体(含圈梁及构造柱),新增诊疗使用面积约890m?;改造区域设置1个PET-CT机房、1个控制室、等候区、2个留观室、候诊大厅、护士站及医护专用通道及患者专用通道。其余专项工程包括:辐射防护工程、暖通与智能化系统、消防改造、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等。(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DJB53/T-23-2014)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相关附属设备、设施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4)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 2.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成立至今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4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出具时间为近1个月内有效,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出具时间为近1个月内有效。 3.5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出具时间为近1个月内有效。 3.6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挂靠,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7.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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