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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枣强源合风力发电公司200兆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5     浏览:0    
核心提示:枣强200兆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
 枣强200兆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枣强20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嘉会镇、大营镇,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规划容量200MW。以8回集电线路接入扩建的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40MW/160MWh储能装置。本工程新建1台240MVA主变间隔及附属设备。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河北分公司枣强200兆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

2.2.1总体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供货(风电机组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且技术参数不得低于集团相应标准。塔筒、主变、箱变、预制舱、SVG、GIS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且执行集团现行框架采购结果。储能设备根据设定的暂估价报价,其采购合同由本项目中标方与储能采购中标方、招标方三方签订,按储能采购中标价格据实结算。其他设备和材料执行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物资管理、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含土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辅助工程、风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电气系统施工、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通信系统施工、储能系统施工、视频监控系统施工以及检修通道、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证服务及完成项目并网前所有验收和达标投产以及最终验收所需专题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2.2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办理并取得本项目施工以及运营所需的全部合规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审批、行政许可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开工建设前手续办理及相关报告编制、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手续、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及专篇编制及专家评审、防洪评价编制及备案及专家评审、升压站电磁辐射环评编制及备案及专家评审、气候可行性论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负责办理并取得本项目所需的不动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负责项目临时占地租用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等因素而发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负责办理电站开工及并网前、后的各项涉网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仿真波形分析、电站建模报告和宽频振荡等保测评、主机加固、安防评估等)、保护定值计算、通信和调度接口调试、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试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并按照《河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加强新能源场站建模和无功补偿装置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完成场站实测建模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并网,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手续办理要求:(1)各项手续需委托符合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的单位办理。(2)相关报告内容编制需满足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相关文件要求。(3)投标人应确保项目施工期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完成手续办理,由此产生的罚款,均由投标人承担。(4)不包含可研报告编制及外审、接入方案设计、土地预审、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永久林地手续、鸟类调查、压覆矿查询、环境保护预评价、水土保持预评价、安全设计预评价、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手续。

2.2.3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风机、塔架、箱变(欧变)、电缆、光缆、主变、GIS、开关柜、无功补偿、预制舱、接地变、升压站二次设备(含通信自动化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储能装置、风光储一体化路灯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线材、接地材料、安装附件;预制舱和综合楼屋顶光伏设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采购、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转运、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供货边界:储能装置以暂估价方式计列,招标人完成采购后,签订三方协议,由投标人执行;220kV升压站改扩建及风电场场内全部设备、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接入集团智慧运维中心、南网集控中心的相关远动机设备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4工程施工

(1)风电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平台及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吊装平台换填等)、防洪涝设施、沉降观测、防雷接地、电缆沟、护坡、围栏、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勘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2)风电场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单机容量6.25兆瓦,包括配套软硬件)、塔筒、箱变(欧变)、集电线路、通信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叶片监测系统、振动状态监测系统、钢混塔塔筒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风电场全方位监控系统、语音对讲系统、网络安防(纵向加密、隔离器、防火墙)、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及附件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设备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3)220kV升压站扩建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室、架构、主变及GIS基础、储能装置、无功补偿室、所有设备基础、沉降观测、防雷接地工程(含采购)、消防设施、全站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站内道路、围墙、大门、硬化工程、绿化、标识牌、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给排水设施等。

(4)22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所有预制舱、220kV主变压器、中性点配套设备、GIS设备、35kV配电装置、储能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设备、220kV出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电容器组保护、馈线支路保护、无功补偿保护、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远动装置、AGC、AVC、功率预测、一次调频、故障录波、电能质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讯系统、数据网、管理网、故障信息远传、电能计量设备、二次安防设备、消防水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移动信号设备、SF6在线泄漏检测设备、SF6在线微水检测设备、主变油色谱在线监测设备、主变在线局放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高压电缆、所有电缆附件、动力电缆、控制线缆、通信光缆及导线等所有设备的安装、试验、设备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升压站、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依照目视化管理手册的要求执行),项目内所有套管及绝缘子均喷涂PRTV防污闪涂料,项目预制舱和综合楼加装屋顶光伏,并按规范要求接入低压厂用电系统;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公司及地方电网要求。

(5)负责升压站及风电场智慧化建设,投标人负责按照公司风电场智慧化建设方案完成场站智慧化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感知系统(包含视频监控及安全防范等设备)、集控传输设备及通信链路建设、集中五防设备、通讯链路(包括电力专线及内网、通讯外网等通讯链路)、调度电话等,投标人负责相关通讯链路的开通费用及首年租赁费用。

(6)负责本工程全部施工档案整理及移交,配合档案验收工作。投标标人负责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集团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5)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用。

(6)所有风险考虑在内,报价不调。

(7)本项目施工期土建部分材料检测、风电场桩基检测、安装检测、升压站及风电场防雷接地检测、升压站及风电场沉降观测由经招标人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

2.2.5专项验收

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及相应所有前置工作)等专项验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竣工验收、并网手续、配合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等。投标人负责工程质监产生的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通过以上全部验收项目的全部费用。所有由于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6沟通协调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费分为租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其他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委、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草地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租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或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各种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政府或组织赞助款项;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投标人协调不力,招标人出面协调,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招标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该部分包干不调。

2.2.7工程质保

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设备质保期: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质保期为5年,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外其他设备为2年。

2.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负责购买项目开工前及施工期间所涉及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安责险、施工设备险及其他保险等。

(2)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3)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主要设备执行附件30:施工和设备打捆执行清单。合同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工程范围。对本合同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2025年9月份开工建设,2026年9月份全部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全容量并网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尾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不变。里程碑进度计划(暂定)详见下表:

序号

里程碑节点

时间

1

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

2025.9.30

2

升压站开工

2025.9.20

3

第一台风机吊装完成

2025.11.10

4

升压站受电

2025.12.20

5

第一条集电线路送电

2025.12.21

6

第一台风机并网

2025.12.31

7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

2026.4.30

8

全容量并网

2026.5.30

9

全部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

2026.9.30

2.4质量目标: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21版)、《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2015版)、《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100兆瓦及以上的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工作范围须包含电力建筑(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或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和风电安装),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6个月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担任过至少1项100兆瓦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或甲方证明等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有条件允许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如对吊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选择《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结果》单位;
③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接受代理商投标。风力发电机组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09:00起至2025年8月1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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