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江西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九江市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九江市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JXTC2025050181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不限于县区 食堂食材加工制作、食堂区域保洁、食堂厨具清洁保养、食堂(含包厢)运行使用的相关配套服务以及其他临时性常规服务等。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 3)资金落实情况:由九江市 承担,按实际发生工时据实结算。 4)采购预算:176.22万元/年。 4、 包件划分: 按照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注:本项目以整体折扣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例如“打六折”,则报价为60%,实际结算按各分项控制价*60%*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7)供应商应具有由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许可证原件备查,电子版许可证提供官网截图) 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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