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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株洲市分公司揽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揽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湖南昊坤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收业务外

业主揽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昊坤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收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揽收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HNHK-2025CG106

3.项目概述及内容:

3.1 采购内容

本次为2025-2026年株洲市全境(含区、县)特快(不含政务、极速鲜、退换货、寄件宝)、快包协议客户揽收业务外包,揽收服务内容分两种模式进行:(1)全环节部分包括:扫描接收-称重收寄-封发配发-盘驳装车;(2)混合收寄部分包括:扫描接收-盘驳装车。

3.2采购预算及标段划分

预计年揽收量为2737.05万件左右,年度预算298.34万元,二年总预算596.68万元。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选取一家供应商。

采购品目

预计全年投递量

(万件)

控制单价

年度采购预算

(万元)

二年采购预算

(万元)

全环节部分

1768.11

0.1301元/件

230.03

596.68

混合收寄部分

968.94

0.0705元/件

68.31

合计

298.34

596.68

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防暑降温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最高限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96.68万元,投标人所投单价如高于控制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合同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按业务量发生的增长情况实施阶梯单价。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4.2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揽收/配送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4.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揽收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

4.4外包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在30天内完成外包服务承接。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自愿接收。(须提供书面承诺)

4.5.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书面承诺)

4.6供应商如为株洲市外地企业,须在株洲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株洲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4.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服务于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服务于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4.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其员工(包括临时用工)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 (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书面承诺)

4.9为确保项目平稳运行,防范风险,中标供应商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等费用发放的情况将纳入项目后评估内容。采购方有监督执行的权利,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的抽查或检查,定期或按要求提供相关缴纳凭证、证明材料、费用发放情况等,中标供应商义务执行情况及资料提供情况将纳入评估运营效率、服务质量考核及项目后评估的内容。

4.10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5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1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乙方)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用于与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

4.1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1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4.14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4.1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6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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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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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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