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航研工程食材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食材配送(具体项目名称甲方补充)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F)Z5SJHW250002
2.2 招标项目名称:航研工程食材采购项目
2.3 主要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配送地点 |
包1 | 蔬菜类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招标要求,以实际用量为准 |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青羊园区、武侯园区、郫都无人机园区、千禧酒店(采购量占比15%) |
包2 | 猪肉、牛羊肉类 | 同上 | |||
包3 | 禽类、水产类 | 同上 | |||
包4 | 辅料预包装、计量称重类 | 同上 | |||
包5 | 冻品 | 同上 | |||
包6 | 牛奶 | 同上 | |||
包7 | 水果 | 同上 | |||
1. 各包报价方式根据各包具体要求进行。 2. 配送明细见第五章配送清单,入围后实际配送清单以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提供。 |
2.4入围家数:各包入围2-3家。
2.5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按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具体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2)入围单位在入围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以竞价的方式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清单对下一个季度配送食材进行报价,投标时报的下浮比例作为本轮报价基准限价,具体报价不得高于下浮的基准限价。采购方将根据报价择优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进行配送。
(3)入围后具体报价时,若采购清单中部分产品无法在第三章各包评分表中明确的市场或商超确定基准价的,可就近参考市场或商超同等或同类型产品的平均价格确定基准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022-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有效期内的证书)
3.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