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25-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鹤山区城市供热管道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鹤山发改〔2024〕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 2405-410602-04-01-926669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升级改造供热管道及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管道46公里及换热站设施26座;
2.2 建设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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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