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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52115点00分 中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年度考评后可续约,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承诺函》,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①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 的,同时对该 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 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中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430日至20255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52115点00分(北京时间)

2、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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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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