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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16  浏览:0

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方诚信招标 东莞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0832-SFCX26DG042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一项,预算:无具体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五十四条(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第七十七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规定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存在前述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投标人牵涉的其他(失信和违法)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项目公示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时间、地点、方式

1.项目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6616日至20266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线上领购

1)进入“三方诚信招标东莞 ”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按照流程指引进行报名及缴费;如技术故障或操作困难等原因无法线上领购,可在规定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须在领购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领购价格:人民币300元整;领购咨询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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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