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通道工程位于水利枢纽工程已建船闸北侧,采用双线连续五级船闸方案,工程航道等级为Ⅰ级,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10000吨级,工程等别为Ⅰ等。船闸轴线方位角走向87.8°,与已建船闸轴线夹角23.1°,两者相距1000~1700m。上游口门(里程桩号K0+000)位于新太平溪镇码头附近,下游出口位于大象溪附近,走向与坝区江峡大道夹角20.5°,线路总长6680m,其中船闸主体段总长1660m。工程施工总工期100个月(不包括12个月工程筹建期)。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上游引航道山体排水洞、船闸主体段山体排水洞、输水系统主施工支洞、8#公路、2#表土堆存场、船闸主体段揭顶、左岸连接坝折线坝段(9#~14#),以及上述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水流控制等。项目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上游引航道山体排水洞。包括上游引航道南侧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山体排水洞、北侧第二层、第三层山体排水洞、交通支洞、上下层连通竖井等建筑物洞口和井口开挖支护、洞身及竖井开挖支护、衬砌、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排水孔、机电设备预埋件安装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
(2)船闸主体段山体排水洞。包括船闸主体段南侧第二层排水洞上游段、北侧第二层排水洞上游段、交通支洞、上下层连通竖井等建筑物洞口和井口开挖支护、洞身及竖井开挖支护、衬砌、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排水孔、机电设备预埋件安装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
(3)输水系统主施工支洞。包括船闸主体段输水系统南侧主施工支洞桩号K0+000~K0+500.00段、北侧主施工支洞桩号K0+000~K0+500.00段、北侧主施工支洞2#支洞桩号K0+000~K0+030.00段洞口开挖支护、洞身开挖、初期支护、底板找平混凝土和排水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
(4)8#公路。包括8#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沿线交安及辅助设施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8#公路建成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5)2#表土堆存场。包括2#表土堆存场拦挡、截排水沟及沉砂(消力)池、临时绿化(苫盖)等措施项目建设,以及本合同工期内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6)船闸主体段揭顶。包括船闸主体段桩号K0+000.00m~K0+465.62m范围内高程200m以上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坡面排水设施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
(7)左岸连接坝折线坝段(9#~14#)。包括左岸连接坝折线坝段(9#~14#)基础固结灌浆、基础渗控处理、混凝土浇筑、埋件制作与安装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
(8)上述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
(9)其他项目包括临建工程、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水流控制等。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3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5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8年12月。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建项目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独立承担的已建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且施工内容包含单段长度不小于1.5km的地下洞室开挖支护施工(钻爆法)业绩,已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在建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已建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已建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且施工内容包含地下洞室开挖支护施工(钻爆法)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程师,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其他人员要求: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分别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经理和一名专职安全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07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总监不得相互兼任。
(4)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运营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其具有隶属、控股、参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