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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配置5G智能分拣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1  浏览:0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件处理中心配置5G智能分拣系统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处理中心配置5G智能分拣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30199MA1B9XC8X3202604002-B0001

三、招标内容:鸡西市 邮件处理中心配置5G智能分拣系统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两项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为经法人授权的组织,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9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0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2供应商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快递行业至少有1个应用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日期页、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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