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
2025年怀仁市海北头乡海北头村5MW智慧路灯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2-16  浏览:0
 怀仁市海北头乡海北头村5MW智慧路灯发电项目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仁市海北头乡海北头村5MW智慧路灯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怀仁市海北头乡海北头村安装约500根智慧路灯,总安装量约5mw;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灯基础、风力发电设备安装、逆变器安装、防雷接地系统、电表箱安装采购工程、路灯系统、年发电量1000万度电。建成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消纳;
 
2.5建设地点:怀仁市海北头乡海北头村;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质量、能效、环保等相关标准与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总负责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5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6.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2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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