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内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能源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新建集中能源站,配置螺杆式空气源热泵机组、磁悬浮离心式冷水机组、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不包含空调热水末端),为医院提供空调冷热与生活热水。所有和医院主体建设的分界点接口处的连接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施工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运行测试后各项供能指标达设计要求以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项目深化设计范围包括:针对现有施工图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建、装修、工艺、电气、自控、仪控、给排水、暖通等系统的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高效机房智能控制软件功能说明书、以及各类图纸报审(若须)、设计交底、现场服务、调试及性能试验技术要求等全过程的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能准确无误地指导施工,并进行精细化设计和限额设计,使项目整体造价控制在投标报价以内。
(2)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所有相关手续(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发包人设备技术规范要求对各类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贮存、仓储保管、垂直运输及二次转运、到货安装、图纸会审、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总承包管理费(含协调费等)、技术服务费(包括编制 BIM 模型)、项目管理、仪控系统和高效智能控制系统、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费、系统集成费)、调试(含单体、分系统调整、整套启动调试(含空调末端、热水系统的联合调试)、特殊调试及性能试验)、各类检验、72小时试运行、各类验收、培训、现场运行指导与配合消缺(投运后不少于60天)、移交生产过度、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协调、配合、档案资料编辑(含竣工图编制)、移交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技术资料等。并完成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防雷接地等)的实施、验收等,负责十三院业主、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等。本次招标仅含医院一期工作内容,但需为后续二期预留必要施工条件(详见招标图纸)。
交货期/工期: 9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保期:2年(即:2个制冷制热周期)。若国家三包规定或中标承诺质保期超过2年的,则按时间长的执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非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工程投资额1147万元及以上的中央空调冷水机组安装的工程总承包或采购及施工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为施工方牵头,业绩为牵头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代替)、合同协议书。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有评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等)。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要求:1)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2)同时具有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并提供证书扫描件;3)如项目经理兼任,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条件。投标人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取得空调设备(磁悬浮离心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螺杆式空气源热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8日 -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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