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热电厂实训室、办公场所及辅助道路改造修缮小型基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无
2.3 标段划分: 扎兰屯热电厂实训室、办公场所及辅助道路改造修缮小型基建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电厂
2.5 计划工期: 技术协议签定后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计划工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
2.6 招标范围: 实训室、办公场所外墙及内部改造修缮,重新铺设水电路、地砖、墙板、吊顶,粉刷内外墙面,更换暖气、窗户等,含实训室996平方米、行政办公楼1563平方米、生产办公楼1080平方米、检修班组710平方米、运行倒班宿舍414平方米、输煤办公室260平方米、警卫室15平方米。维修辅助道路,铺设沥青、硬化路面,含铺设沥青9450平方米,硬化水泥路面178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工作内容包含房屋新建(修缮)或路面施工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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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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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实训室、办公场所及辅助道路改造修缮小型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7 浏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