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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金桥热电厂、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供热客服接诉承包招标公告
2025-08-21  浏览:0
 金桥热电厂、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供热客服接诉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金桥热电厂、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供热客服接诉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自营供热面积1517万平方米,趸售供热面积1563万平方米,供热区域涉及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和金川开发区,为供热区域内475个小区12万用户提供供热服务。金桥热电厂自营供热总面积约870万平方米,趸售供热面积约791万平方米。为赛罕区63个小区约7万热用户提供供热服务。
 
为保障供热服务工作,快速高效响应、解决供热问题,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桥热电厂需要配备供热客户服务人员,满足市接诉即办中心、全市供热保障服务热线以及供热企业客服工作需求。
 
招标范围:投标人至少配备56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采暖期供热区域客服工作,配备25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金桥热电厂2025-2026采暖期供热区域客服工作,工作内容至少包括12345接诉即办客服平台、市及四区住建局供热专线平台、热网部本部客服接线平台的供热客服热线接听、工单派单、工单处理、上门服务、电话回访、信访接待、用户问题解答及数据统计等客服接诉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供热客服接诉运营服务项目或类似接诉运营服务项目(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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