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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丹东金山热电公司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B标段烟囱施工招标公告
2025-08-19  浏览:0
 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B标段烟囱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兴路10号
 
2.2 项目规模:本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台660MW燃煤热电联产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9月15日(烟囱基础浇筑第一方混凝土),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
 
 
工期约13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烟囱、冷却塔施工-丹东二期1×660MW工程B标段烟囱施工: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烟囱主体结构及相关附属设施,包含:烟囱外筒上附件(避雷设施、爬梯、航标漆、航空灯等)和预埋件(用于钢梯、平台、照明、防雷接地)、烟囱壁的喷绘工作(logo、色环等)、烟囱钛钢复合板钢内筒(不含钛钢复合板)、烟囱排酸系统管线、烟囱内钢平台、门窗、地面(含电梯井基础,不含电梯采购)、散水、钢爬梯、电梯井架及围护板安装;烟囱上设置的永久倾斜及沉降观测点的供货及施工;相关建筑小专业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及接地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囱、冷却塔施工-丹东二期1×660MW工程B标段烟囱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 座高度190米及以上发电机组烟囱的施工工程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如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才需要此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19 09:30到2025-08-26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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