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境内,交通较为便利。规划建设总规模400MW/1600MWh储能系统,本期一次建成,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
2.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
2.3规模: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2.4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工期:91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内蒙古能源赤峰市巴林左旗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2.1升压站及储能系统配套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储存管理。
2.5.2.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施工准备、站区场地平整、储能区场地平整、变配电设备基础、站区配电设备构筑物、生产及辅助生产用房、围墙大门、站区硬化、进站道路、储能区建筑工程等施工;升压站各系统工程和配套储能工程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单体调试、与送出线路的接口;配合分系统调试、联合调试、并网性能测试、特殊调试、整套启动、涉网试验。
2.5.2.3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2.5.2.4负责工程各类专项试验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除外)、施工备案、基础沉降观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负责消防验收(含消防建设意见书、消防图纸审查、审核备案、取得消防管理部门验收文件或验收备案文件),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应急预案编制及验收,水保监理监测、验收,负责电力质监部门、电网公司及地方相关部门所有专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工作、防雷监测及验收手续办理并取得专项验收合格证书、计量系统验收及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含赤峰地调、蒙东中调、东北网调)、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及协调等工作。
2.5.2.5本标段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车保管及倒运、植被恢复工程、永临结合用水用电工程、施工通讯、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
2.5.2.6负责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符合《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要求)】。要求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和安全管理系统。反恐设施满足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2.5.2.7本标段室内外装修执行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工程办公楼及服务楼标准化方案,投标人负责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工程办公楼及服务楼标准化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工作。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4、附件5、附件5.1。
2.5.3甲供设备及材料划分
甲供设备及材料不计入报价,包括主变压器、220kvGIS设备及预制舱、35kV及以下预制舱及设备、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箱式储能电池系统设备、35KV及以上电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他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5.4施工界线划分
A.主变压器由设备厂家负责设备基础上就位,其他甲供设备及材料均为现场车板交货。
B.GIS预制舱设备
舱体的就位、拼装、舱体内的GIS设备安装由本标段施工;就地设备到GIS预制舱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含光缆)敷设及接线由本标段施工。
舱体内的电缆、通讯线缆(含光缆)由设备厂家负责供货、安装。
C.35kV及以下预制舱设备
35kV及以下预制舱及设备涉及的所有电缆及附件(电缆终端)由本标段负责施工。
舱体的就位、拼装由本标段负责施工。
D.储能系统设备
舱体(集装箱)的就位、安装由本标段负责,所有电缆、通讯线缆(含光缆)的敷设、接线由本标段负责。
E.35kV无功补偿装置
35kV无功补偿装置由本标段负责安装,所有电缆、通讯线缆(含光缆)的敷设、接线由本标段负责。
F.投标人负责设备基础埋(铁)件、预埋螺栓、防腐油漆、二次灌浆、封堵抹面等施工。
G.同时必须服从监理、发包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2.5.5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投标人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业绩和1项储能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两类工程业绩可以在两个合同中分别体现,也可以在一个合同中同时体现。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每项合同还需提供与之对应的合同发票任意一张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承包内容,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上材料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不在使用有效期内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5年1月起)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和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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