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5】1号、曲阳发改审字【2025】30号、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5】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164.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6184.5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4.1836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其中:新建给水厂 1 座,供水规模 3.0 万 m3/d;新建 DN900原水输水管道 8500m;新建供水管道总长 4324m;新建雨水管道总长3465m;新建污水管道总长 4090m;新建 DN500 压力污水管道总长51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为8000m3/d。新建 10KV 电力线路总长 7.1km;新建热力管网10.6km。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不包含电力工程部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794.65万元,其中勘察费:145.66万元;设计费:443.49万元;工程施工费:15205.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①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3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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