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
2025年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Ⅱ、Ⅲ)招标公告
2025-07-28  浏览:0
 新疆能源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2.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Ⅱ) ;3.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 建设项目(标段Ⅲ)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

2.1.1 项目地点: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及所属 8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 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2 座场站。

建设规模: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及所属 8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 限责任公司及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2 座场站。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设备到货、60 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工作。

考虑标段 1、标段 2 和标段 3 三个智慧化场站建设进度等因素,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每标段配 备不同人员。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电站数量多且需要到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现 场勘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哈密公司踏勘联系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现场勘测 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2)标段 2-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Ⅱ) 

2.1.1 项目地点: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 5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额敏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1 座场站、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疆分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 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所属 4 座场站。

建设规模: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 州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 5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额敏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 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疆分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所属 1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所属 4 座场站。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设备到货、60 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工作。

考虑标段 1、标段 2 和标段 3 三个智慧化场站建设进度等因素,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每标段配 备不同人员。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电站数量多且需要到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达坂城公司踏勘联系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现场勘 测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3)标段 3-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Ⅲ)

 2.1.1 项目地点: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及所属 9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疆分公司所属 2 座场站。

建设规模: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及所属 9 座场站、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南疆分公司所属 2 座场站。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设备到货、60 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工作。

考虑标段 1、标段 2 和标段 3 三个智慧化场站建设进度等因素,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每标段配 备不同人员。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电站数量多且需要到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 现场勘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阿克苏公司踏勘联系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现 场勘测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 务费  (元)

 

 

 

 

 

 

 

1

 

 

 

 

 

 

2

025-07-01-

1025-01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Ⅰ)

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在哈密公司三塘湖第一风电场(丰源)、三塘湖第二 风电场、三塘湖第三风电场(弘毅)、三塘湖第四风电场(东豪)、红星四 场光伏一电站(东仪)、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天行健)、红星二场光伏二 电站(宣力)、柳树泉光伏电站共计 8 座场站;博州公司淖毛湖风电二场 (天润)共计 1 座场站;兰州分公司宁夏腾晖光伏电站、哈密常晖电站共 计 2 座场站,建设场站安防、智能巡检、火情预警等智能化系统,并搭建 边缘计算节点,实现智能设备传感数据、视频安防、火情预警等数据采集、 汇聚、数据处理、边缘计算、就地智能分析及数据转发上送;在哈密市集 控中心升级优化现有智慧场站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或自建接入现有智慧 场站数据),实现集控与场站侧系统智能监控、智能巡检、智能检修、智 能安防、智能预警等业务的云边协同,有效解决场站侧应用系统碎片化现 状,实现各类系统有机整合与数据贯通。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满足集团数字化顶层设计要求,具备免费开放的统一数据接口,对接集团产 业数据中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ERP 及集控中心 SOAM 等管理 系统按功能要求接入,质保期两年。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2

 

 

 

 

2

025-07-01-

1025-02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Ⅱ)

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在达坂城风电公司达坂城风电一二场共计 1 座场站; 博州公司博乐光伏一电站、精河光伏二电站、老君庙风电五场(国源天 立)、布尔津风电二场(天润)、富蕴风电一场(天润)共计 5 座场站;额 敏公司玛依塔斯风电二场共计 1 座场站;南疆分公司精河光伏三电站(海 润)共计 1 座场站;阿克苏公司五家渠光伏一电站(聚能)共计 1 座场站; 吐鲁番公司连木沁光伏电站、鄯善东风电一场、小草湖风电一场(申源)、 小草湖风电一场(远新)共计 4 座场站,建设场站安防、智能巡检、火情 预警等智能化系统,并搭建边缘计算节点,实现智能设备传感数据、视频 安防、火情预警等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处理、边缘计算、就地智能分析 及数据转发上送;额敏公司玛依塔斯风电二场接入塔城生产运营中心智慧 场站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其余场站接入乌鲁木齐生产运营中心智慧场站 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在乌鲁木齐生产运营中心、塔城生产运营中心升级 优化现有智慧场站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或自建接入现有智慧场站数据),

 

 

 

 

 

1000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 务费  (元)

 

 

 

实现集控与场站侧系统智能监控、智能巡检、智能检修、智能安防、智能 预警等业务的云边协同,有效解决场站侧应用系统碎片化现状,实现各类 系统有机整合与数据贯通。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满足集团数字化 顶层设计要求,具备免费开放的统一数据接口,对接集团产业数据中台、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等其他已有或建设的系统,质保期二年。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3

 

 

 

 

 

 

2

025-07-01-

1025-03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Ⅲ)

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在华光阿瓦提光伏一电站、振发岳普湖光伏一电站、 金坛麦盖提光伏一电站、汉能阿克苏新和光伏电站、国电投旭元策勒光伏 一电站、昌晟阿克陶光伏一电站、益鑫阿克陶光伏一电站、中建材疏附电 站、欣荣图木舒克光伏一电站、尉犁光伏一电站(浚鑫)、铁门关光伏一 电站(鑫晶)建设场站安防、智能巡检、火情预警等智能化系统,并搭建 边缘计算平台,实现智能设备传感数据、视频安防、火情预警等数据采集、 汇聚、数据处理、边缘计算、就地智能分析及数据转发上送;在阿克苏生 产运营中心重新自建或升级优化现有智慧场站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并将 前期建设的无人值守项目管控平台数据、电站生产数据信息管控平台重新 接入新建设的管控平台內,实现集控与场站侧系统智能监控、智能巡检、 智能安防、智能预警、智能分析、数据统计存储等业务的云边协同,有效 解决场站侧应用系统碎片化现状,实现各类系统有机整合与数据贯通。区 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满足集团数字化顶层设计要求,具备免费开放 的统一数据接口,对接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 等其他已有或建设的系统,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质保期两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Ⅰ)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视频设备、智能门禁和无人机三种设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3 个 智慧电厂建设项目业绩或有关场站安防、日常巡检、运行监控和维检管理等类似场站智慧化建设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项目业绩(智慧化场站建设是合同工作内容一部分的业绩也算),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参数页/供货清单、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 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扫描件,每个合同算一个业绩)。

(4)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资料);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Ⅱ)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必须具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视频设备、智能门禁两种设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3 个 智慧电厂建设项目业绩或有关场站安防、日常巡检、运行监控和维检管理等类似场站智慧化建设 项目业绩(智慧化场站建设是合同工作内容一部分的业绩也算),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参数页/供货清单、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 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扫描件,每个合同算一个业绩)。

(4)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资料);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智慧化 场站建设项目 (标段Ⅲ)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视频设备、智能门禁两种设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3 个 智慧电厂建设项目业绩或有关场站安防、日常巡检、运行监控和维检管理等类似场站智慧化建设 项目业绩(智慧化场站建设是合同工作内容一部分的业绩也算),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参数页/供货清单、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 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扫描件,每个合同算一个业绩)。

(4)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资料);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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