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区中心全省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邮区中心全省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全省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GZ250360FW0024-0035
3、项目概述:一干、二干驾驶服务。使用范围:沈阳邮区中心。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沈阳邮区中心采购供应商,由供应商提供一级、二级干线邮路驾驶服务,并承担高速通行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以外的一切运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本项目,每包中标2个供应商,一主一备,服务期限2年。
2)项目预算8009.3万元,外包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沈阳邮区中心按照实际工作量及运营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 | 包预算(万元) | 内容 | 服务期 |
包1 | 5104.2 | 一干驾驶服务 | 2年 |
包2 | 2905.1 | 二干驾驶服务 | 2年 |
合计 | 8009.3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对不同里程区间主力车型服务单价(元/公里)进行报价,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折算系数”确定,各线路主力车型最高限价及折算系数详见附件1;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按照包组内序号内容依次进行报价,任一项报价如高于该项对应的拦标价格(元/公里),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1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10名及以上驾驶员,年龄在21至50周岁之间,具有B2或以上驾驶证,驾龄要在三年以上。
6)投标人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其中:为驾驶员购买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为车辆购买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10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及1份单车货物险保单。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投标人须承诺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健康状况良好,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6万公里以上。
11)投标人须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邮路始发地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大连、锦州、鞍山、海城等辽宁省内各城市。
12)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外包驾驶员业务业务外包的
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及邮路始发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承诺选派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15)投标人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16)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
17)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6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
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年预算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9)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20)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声明函;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1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合同和发票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时间间隔不能超1年,合同或发票上面应完整清晰体现金额和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10名及以上驾驶员,年龄在21至50周岁之间,具有B2或以上驾驶证,驾龄要在三年以上,提供人员花名册及驾驶证;
9)投标人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其中:为驾驶员购买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为车辆购买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10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及1份单车货物险保单,提供承诺函及对应保单;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健康状况良好,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6万公里以上,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邮路始发地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大连、锦州、鞍山、海城等辽宁省内各城市,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外包驾驶员业务业务外包的
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及邮路始发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选派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提供承诺函)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18)投标人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承诺函;
19)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提供承诺函;
20)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6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提供承诺函;
2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年预算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供承诺函;
22)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 、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24)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项目过程评估、油价调控机制、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等内容,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在“”(网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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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